使用條款
第1條(適用)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訂定您使用Tashina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網站(以下稱「本網站」)之相關條件。所有使用本網站之人士(以下稱「使用者」),均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此外,本公司於本網站上不定期刊載之本服務(定義於第5條)相關規則及各項規定,亦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第2條(使用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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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時,應依本公司訂定之程序辦理使用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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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公司判斷使用註冊申請人有以下情事,得不予核准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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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內容有虛偽事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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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申請人曾違反本條款,或為其相關人士者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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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人、受輔助宣告人等,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等之同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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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申請人為反社會勢力等(指黑道組織、黑道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及其他準此之人士。以下同);或透過資金提供等方式協助、參與反社會勢力等之維持、營運或經營,與反社會勢力等有任何形式之往來或牽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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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第8條所定措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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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判斷使用註冊為不適當者
第3條(登記事項之變更)
使用者於登記事項有所變更時,應依本公司訂定之方式,不遲延地通知本公司該變更內容。
第4條(使用者帳號及密碼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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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本網站之使用者帳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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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使用者帳號及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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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者帳號及密碼管理不當、使用上之疏失、遭第三人使用等所生之損害,應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5條(費用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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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並於官方網站公告之產品費用及服務使用費,以本公司指定之付款方式,支付予本公司,作為使用本公司於本網站販售之產品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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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若遲延付款,應按年利率14.6%之比例,向本公司支付遲延損害金。
第6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時,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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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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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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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本公司、本網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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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本公司、本網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財產、隱私或名譽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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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本網站營運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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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進行未經授權存取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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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7條(本網站提供之停止等)
若本公司判斷有以下任一事由,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即停止或中斷本網站全部或部分之提供。惟因本網站提供之停止等所致使用者或第三人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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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本網站相關系統之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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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雷擊、風水災、火災、停電、天災地變、戰爭、暴動、騷亂、勞資爭議、法令修廢等不可抗力,致本網站營運發生困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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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判斷本網站提供有困難時
第8條(使用限制及登記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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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者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限制使用者對本網站全部或部分之使用,或註銷其使用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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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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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登記事項存有虛偽事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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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停止支付或無法支付,或聲請開始破產程序、民事重整程序、公司重整程序、特別清算程序或與此類似之程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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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公司提出之詢問或其他要求回覆之聯繫,逾30天未回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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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2條第2項各款情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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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判斷使用本網站為不適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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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前項各款任一情形,使用者對本公司所負之一切債務,當然喪失期限利益,須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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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限制及登記註銷所致使用者或第三人之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9條(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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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完成本公司所定之手續後,得退出本服務並註銷自己的使用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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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服務時,若對本公司尚有未清償之債務,使用者對本公司所負之一切債務,當然喪失期限利益,須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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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服務後之使用者資訊處理,依第12條之規定辦理。
第10條(免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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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關於本網站所生之一切使用者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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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關於因本網站所生之使用者間或使用者與第三人間之糾紛,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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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本公司商品時,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① 使用洗碗機
② 用於冷凍食品、骨頭、甲殼類等堅硬食材
③ 顧客自行改造、拆解
第11條(保密義務)
使用者對於本公司因本服務而要求保密並揭露之非公開資訊,除事先取得本公司書面同意外,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應予以保密處理。
第12條(使用者資訊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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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使用者資訊之處理,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辦理,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依該隱私權政策處理其使用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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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將使用者提供予本公司之資訊、資料等,以無法識別個人之統計資訊形式,依本公司裁量加以利用及公開,使用者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13條(服務內容之變更等)
本公司得不經通知使用者,逕行變更本網站內容或中止提供服務。
第14條(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於判斷有必要時,得不經通知使用者,隨時變更本條款。變更本條款時,將透過本公司官方網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變更後之施行時間及內容。惟若變更內容依法令須取得使用者同意者,本公司將依所定方式取得使用者之同意。
第15條(通知或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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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與本公司間之通知或聯繫,應依本公司訂定之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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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若以登記事項所載之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聯繫或通知,使用者即視為已收到該聯繫或通知。
第16條(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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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其於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或基於本條款所生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或供作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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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將本服務相關事業轉讓予其他公司時,得隨同該事業轉讓,將使用契約上之地位、基於本條款所生之權利義務,以及使用者之登記事項等顧客資訊,一併轉讓予該事業受讓人,使用者就此等轉讓於本項中預先表示同意。又,本項所定之事業轉讓,不僅限於一般之事業轉讓,亦包括公司分割及其他任何形式之事業移轉。
第17條(準據法・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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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之解釋,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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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網站所生之糾紛,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18條(商品之特性)
本公司商品因製造過程包含鋼材加工及手工作業,具有以下特性。
- 即使是不鏽鋼製品,依使用條件仍有可能生鏽
- 刀具製品依使用方式,有可能產生刀刃缺損
- 木製品可能因濕度、溫度而產生變形
以上均屬產品規格,並非初期不良。此外,因上述情形所致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9條(7天免費試用)
針對本公司指定之部分商品,設有購買後7天內可受理退貨之免費試用制度。
下列情形恕無法受理退貨。
- 商品到貨已超過7天
- 使用過洗碗機
- 用於冷凍食品、骨頭、甲殼類等堅硬食材
- 故意造成之損壞
- 屬產品規格可能產生之生鏽、刀刃缺損、刮傷之商品